【all金】食我场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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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生日快乐!!!!啵啵叽。标题来自《诗经·白驹》与正文无关,看tag!!是24h无中断更新!分成十二篇另外十二篇在tag里!是咚咚的!没看到的话绝对是lof的定时发送出了问题!个人个人的文章前后没联系!全是单独篇幅!


皎皎白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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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戴上了魔女的尖顶帽子,要知道他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魔女是一个统称,这个镇子的所有小孩在五岁的时候开始鉴定魔女的天赋,有魔力就能当魔女,没有就只能当一个普通人。去往都城或者待在镇子里是没有人管的,到达都城之后才有正式的名牌,在此之前无论多么有钱有权,身份是不能被保障和确认的。




  金五岁的时候还是秋带着他去的呢,前面几个孩子都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只鉴定出了两个。到金的时候,小孩信心满满的将肉乎乎的小手放在微笑着看着他的白发青年手上的水晶球前,满脸好奇的盯着水晶球,但过了许久水晶球都没什么动静,白发青年向前探了探头,失笑地握着金的手指,触摸到了透明的水晶球上。




  一瞬间绽放的光芒直接折射在满是玻璃的鉴定屋里,连密不透风的小屋子外都充满了亮光,金睁大眼睛,欣喜的扭头看向自家姐姐,很快从白发青年手中抽出了手,攥着秋的衣角,被女子抱了起来。




  「姐姐!我也可以当魔女啦!像姐姐一样!」




  「嗯,金最棒啦。」秋笑着,抬眼看向白发青年,「到楼外等我。」她动了动嘴唇,后面那句精确的只传到了丹尼尔的耳中,然后轻描淡写的抱着对于她来说非常轻盈的小弟,转身就走。




  丹尼尔磨了磨刚刚握过金的小手的手指,苦笑了一声。




  那孩子身上根本没有任何的魔力。




  




  魔女学园的斗篷是统一发的,不分男女,前面用了金属扣子固定,心口上面的标志六十三哥特字体会随着每年改变,今年是学院创办六十三周年。男孩通常都是上衣短袖和黑色的背带短裤,女孩是泡泡袖连衣裙。




  金第一次出远门,兴奋的不得了,打着摆子拿着秋离开前置办的行李和扫帚,几步路走得像飞起来一样,眉眼弯弯地哼着不着调的歌曲,把门锁锁上。




  他的嘴皮子可溜了,说上半小时的话都不带喘的,而他喜欢这样,自娱自乐也只能给自己找点乐子,不然可得憋死他。无论是姐姐还是格瑞都不在家里,一整年金除了和朋友说话就只能自己跟自己说话了。魔女学院在山的那一头,凹陷下去的盆地中心,他现在不能用魔法和扫帚,会把临边城镇的人给吓到。




  到了山上就没有这些顾虑了,少年像脱缰的野马一样狂奔了起来,像山间的精灵,黑红色的斗篷披在他显得有些窄小的肩膀上,跳跃的时候甚至带起了风,地上的青草在摇曳着。




  他谨记着秋的话,很乖的从来没在家里村子里或是其他什么地方玩过这个魔法扫帚,最多最多就是抱着它一个晚上兴奋的睡不着,飞不起来,他总能带着奇迹一样的神经躲开碍事了障碍物,姐姐的话可是很有用的。




  哪怕这是他第一次坐扫帚,那根似乎被秋开过光的魔法扫帚就像温顺的白马,金往哪指就往哪走,几圈下来不仅没见着魔女学院的入口,还差点没撞上森林深处树人聚集地。




  趁着天还没有黑,金只好摇摇晃晃地拉高了扫帚的速度,横冲直撞一样的差点没掀翻一个使劲拽着帽子却在狂风中依旧脱手的紫发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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